EB1 绿卡

谁有资格?
  •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有杰出能力的人
  • 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
  • 跨国公司的主管和经理
杰出的能力

满足EB-1移民签证的杰出能力的要求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获得重要的、国际认可的奖项。幸运的是,另一种途径对于没有得过任何世界知名奖项的人实现起来不那么困难,如果满足以下十条标准中的至少三条,您也可能有资格申请杰出人才移民:

  • 获得所在领域中的稍次于国家或国际级别的一些成就奖。可以是医学奖学金、富布赖特奖 或凯迪克奖等。
  • 在您的领域范围内需要 “杰出成就” 资格才能参与的专业协会成员资格。这个标准比较模 糊。虽然任何向所有成员开放的专业协会都可以纳入考虑,但是只限最有成就的业内人士 参与的协会肯定更有价值。
  • 在主要商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发表的关于您的报道。该报道必须突出您在该领域的工 作。出版物的范围可以包括您所属专业领域的期刊(如中华耳鼻咽喉科)到主要报纸(如 纽约时报)。除出版物以外,“60分钟”等访谈报道也可满足这一要求。
  • 在您的所属专业领域内,作为评委独立地或者参与评委小组评判别人的工作。作为诺贝尔 奖委员会评委,参与同行科研文章的评审过程,或作为论文评审委员会的成员都满足这个 要求。
  • 在您的领域具有重要意义的贡献,可以是原创性的,科学,学术,艺术,运动,或商业相 关的。这个标准是敞开的。基本上,移民局将依据在该领域他人提交的推荐信对您的贡献 进行判断。因此,在您的领域公认的权威机构如出具信件认定您的贡献是原创的、重大 的,都将满足这一要求。
  • 在您的领域发表了学术文章。与第3条标准不同,这里是指您发表的与工作相关的文章, 而不是别人关于您的报道。同样,出版物范围可以从主要商业刊物到大众媒体。虽然规定 专指“文章”,但其他形式的出版物,如视觉媒体也可满足这一要求。
  • 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展示您的作品。法规未规定这样的展览必须有多大影响力。
  • 在某个著名的组织担任重要或主导作用。可以是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的馆长,或作为重要实 验室里一名必不可少的研究员。
  • 在相关领域获得远优于同行的薪酬待遇。该规定要求您的工资或薪酬比在该领域的其他同 行高,所以老师无需达到像职业足球运动员那样高的收入。
  • 在表演艺术方面获得商业上的成功。这可以用您的电影或戏剧的票房,录影带的销售,或 向某网络销售您的视频纪录片以获得显著数字来证明。

满足十个标准的三个并不能保证移民局批准您作为具有卓越能力的外国人获得EB-1类别的移 民签证。移民局寻求的是质量和数量。就像移民法在其他许多方面的规定一样,提供全面的 资料证明您的资格是非常重要的。这一移民类别不要求有一个永久性的工作机会,申请人可 以自己申请移民福利。

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

所谓的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其在某一特定领域的优秀学术成果被国际认可。此外,杰出 教授或研究员必须在学术领域有至少3年的教学或研究经验,并进入美国的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 机构担任终身制教学职位或类似的研究职位。如果雇主是一家私营公司,而不是一个大学或教育 机构,科系、部门或机构的私人雇主必须聘用有至少三人从事全职研究,并有记录表明取得过某 个学术领域的成就。

在学术领域中,公认的杰出教授或研究员的证据必须包括以下至少两项:

  • 因为杰出成就而收到的主要奖品或奖项;
  • 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要求其成员有卓越的成就;
  • 在学术领域的专业刊物他人发表的报道关于申请人的工作成就的文章;
  • 作为评委参与评审小组或单独评判他人在相同或相关学术领域的工作;
  • 在专业领域里有原创的科学或学术研究的贡献;
  • 在专业领域里(国际流通的学术期刊里)您的学术著作或文章。

这个分类不要求申请劳工证,但未来的雇主必须提供一个工作机会并向移民局提交一份申请书。

跨国公司主管和经理

被派往美国的外国公司的主管和经理可能有资格申请杰出人才移民。如果一家跨国公司的经理或 管理人员在申请递交的3年内在海外公司工作至少1年,并准备进入美国继续在该公司或机构服 务(职责仍是管理/经理),那么他/她符合优先雇员身份。雇佣必须在美国以外,是同一家母公 司、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且从事管理/经理工作。

申请人必须是美国雇主,商业经营至少已有1年,而且是雇佣该外国人在海外工作的公司、 企业 或其他法律实体的本身、子公司或分公司。

该分类不需要有劳工证,但未来的雇主必须提供一个工作机会并向移民局提交一份申请书。